(1)现场确认。各类考生要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及确认报考资格,进行指纹采集。
(2)现场确认需交验的材料
①二代(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②报考专升本且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的证明。
③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高等中级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④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应填写《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并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在报名确认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免试申请。
(3)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则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在网上报名期间和修改信息期间,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可以自行修改,报考类别在不增加考试科目的情况下可修改,但现场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准修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务必对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进行最后的核对,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
(1)所有报考者须出具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下同);
(2)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出具相应的医学类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供报名确认点审核。
(3)报考医学类(委培)类别的考生还须在考生所在地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格。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确认时还需出具本人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验核人签字后,一份由考生保留,另—份由确认点留存。
(5)符合加分(免试)照顾条件的优秀运动员、散居的少数民族等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确认时还须交验证书(证明)或成绩单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逾期不交者,录取时不予照顾。上述材料由确认点接受并审核;
(6)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普通高职(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其中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确认点接受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经过验核的复印件交市招考部门,由各市集中整理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复审。
(1)刷二代身份证,报名系统中的基础信息须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能进行确认程序。
(2)打印考生信息校核单,考生核对信息。
(3)审核报考医学类、专升本的考生资格。对于不具备专升本、医学类报考资格的考生,应主动放弃报名!对说明理由并执意要求报考的考生,必须填写相应诚信承诺书,并拍照入库。
(4)凡报考医学类的考生(科别编号为180、451、710)须采集左手食指指纹,并采集考生的手机号码。
(5)对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进行初审,接收考生有关证件、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材料拍照入库。
(6)对网上已支付的考生进行电子拍照。
(7)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考生签字确认,并收缴已签字的信息确认单。
1、考生只能在自己网报时预约的时间到所预约的区县考试中心确认报名;
2、考生如符合加分条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专升本的学生需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复印件加盖考试中心的确认章后,考试中心留一份,另一份给第一志愿的学校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