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Finance)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经济学科,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金融学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备坚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现代货币、信用、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制
3年 函授 业余
主干课程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金融法、会计学、金融企业会计、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投资银行学等。
核心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1)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
(3)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6)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7)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
(9)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