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学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学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现在的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 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l.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该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学制及学习形式
2.5年,业余
主干课程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基础复调、声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等。